近日,集團公司先后召開安全辦公會、安全生產月度工作例會,通報四月份煤礦安全巡查情況,并提出了處理意見。 4月上旬和中旬,集團公司對所屬各煤礦進行了兩次安全巡查,巡查結果顯示,各煤礦在貫徹落實公司安全生產要求、執行安全管理制度、開展安全活動等方面均不同程度的存在著一些問題。其中,在落實公司“3.23”安全生產緊急會的要求方面,表現為有的單位開展反事故斗爭活動方案制定不具體不及時、工作落實不到位,安全自查隱患整改未落實責任人、無整改期限和結果,以及職工安全承諾活動和“區科長電視話安全”組織不力等問題;在安全“三會一課一活動”的開展方面,表現為有的單位領導干部安全履職不到位、三班調度會參加人員不齊、會議記錄作假或無記錄、安全技術課開展不規范等問題。 另外,在抓制違章活動中,有的單位違章指標統計不符合規定,違章分析評估過于簡單,違章幫教不規范、針對性不強等。巡查中,還發現個別單位的領導干部未按規定進行帶班跟班等問題。 針巡查中發現的問題,集團公司強調,開展安全巡查是公司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促進安全工作落到實處的重要措施。四月份安全巡查的情況暴露了當前有些干部在安全管理上執行不力、落實上打折扣、敷衍塞責等作風問題。對巡查情況要在電視和各種會議上進行通報,并對問題單位的領導進行約談;各單位要制定具體措施進行整改,公司5月份將進行復查。下一步,公司將進一步完善巡查制度,強化現場巡查和干部安全履職巡查,使安全巡查常態化,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將進行嚴肅處理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