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當前工傷假、病假、事假管理混亂的現象,安源煤礦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保護條例》以及《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國家法律法規,研究制定了《加強各類假別管理的規定》,扎實抓好工傷假、病假、事假的管理工作,進一步強化企業勞動紀律管理,規范員工休假行為,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 該礦規定員工工傷經醫院救治出院后,須進入安全科負責的工傷學習班學習,工資部門依據學習班考勤做工傷工資,如工傷人員無故不參加學習則以曠工論處。 職工患病須有主治醫師開具的病假條,并由院長審批,加蓋醫院病假專用章方為有效。且職工休病假需當日向所在單位報告,不能先斬后奏,礦假別管理小組不定期檢查醫院、單位病假臺帳,對弄虛作假、違規開具病假的醫務人員、單位領導不負責任亂開條子以及偽造病假條的職工將給予下崗和罰款200元的處理。 職工休事假必須先請后休,三天以內由區長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下由工資科審批,十天以上由礦長審批。 由該礦有關職能部門組成的假別管理小組,每月將對有關假別情況進行檢查,對違反規定及恐嚇、毆打、糾纏醫務人員和單位管理人員,擾亂假別管理程序的現象給予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