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記者從萍鄉市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作為一項民生工程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萍鄉市已于5月下旬正式啟動實施。預計到2008年底,萍鄉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現全覆蓋。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建立在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基礎上,實施的一項全新的醫療社會保障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由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以城鎮居民家庭(個人)繳費為單位,政府適當補助,以住院統籌為主,兼顧小額門診治療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萍鄉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以縣、區為單位統籌,屬地化管理,由各縣區醫保局經辦,遵循“低水平起步,全方位覆蓋”的原則,并根據當地社會經濟發展,逐步提高繳費和待遇水平。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全面實施,將解決我市28萬城鎮居民“看病難、參保難”的現實問題,使參保者住院和門診能得到合理補償,使老百姓“小病得到及時治療、慢性病得到及時防治、大病得到及時救助”,對加快完善萍鄉市醫療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城鄉統籌的多層次社會保險制度將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