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礦黨字〔2016〕29號
各單位黨委(直屬黨總支): 集團公司黨委決定: 劉伏生同志兼任萍礦社區管委會黨委委員、書記; 林紹華同志不再兼任萍礦社區管委會黨委書記、委員職務。
中共萍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員會2016年8月28日
抄報:江西省能源集團公司黨委。 抄送:江西省能源集團公司黨委組織部,本集團公司紀委、工會、團委, 各部門。 萍礦集團公司黨委辦公室 2016年8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