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礦黨字〔2017〕4號
各單位黨委(直屬黨總支): 決定: 彭志剛同志任社區管委會黨委委員、副書記(中層副職,享受正職待遇)、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免去其武功山休閑旅游公司黨委委員職務; 賈桂華同志任物資供應分公司黨總支委員、書記,免去其集團公司工會副主席職務。 陶立新同志任武功山休閑旅游公司黨委委員,免去其物資供應分公司黨總支書記、委員職務; 免去張騏同志的社區管委會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職務; 免去黃其湘同志的社區管委會黨委委員職務。 工會主席的任免請按照《中國工會章程》有關規定執行。
中共萍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員會2017年1月14日
抄送:江西省能源集團公司黨委組織部,本集團公司紀委、工會、團委,各部門。 萍礦集團公司黨委辦公室 2017年1月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