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礦黨字〔2017〕20號
各單位黨委(直屬黨總支): 決定: 張騏同志任社區管委會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提名為工會主席; 劉海云同志兼任楊橋煤礦紀委書記; 何水生同志提名為楊橋煤礦工會主席; 張鐵龍同志任黃沖煤礦黨委書記兼紀委書記; 孫洪生同志提名為黃沖煤礦工會主席; 胡和萍同志提名為青山煤礦工會主席; 唐太裕同志任萍鄉浮法玻璃廠黨委委員,免去其萍鄉焦化公司黨委委員職務; 免去吳躍安同志的黃沖煤礦黨委書記、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工會主席職務,其他所兼任職務一并免除,列組織部待分; 免去彭志剛同志的社區管委會黨委副書記(中層副職,享受正職待遇)、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工會主席職務,其他所兼任職務一并免除,列組織部待分; 免去毛躍萍同志的楊橋煤礦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工會主席職務,其他所兼任職務一并免除,列組織部待分; 免去易建軍同志的萍鄉浮法玻璃廠黨委委員職務; 免去吳群同志的人武部副部長職務,其他所兼任職務一并免除,列組織部待分。
中共萍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員會2017年7月17日
抄報:江西省能源集團公司黨委。 抄送:集團本部組織部、本集團公司紀委、工會、團委、各部門。 萍礦集團公司黨委辦公室 2017年7月2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