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礦黨字〔2017〕25號
各單位黨委(直屬黨總支): 決定: 唐太裕同志任浮法玻璃廠黨委書記; 張鳳遷同志任浮法玻璃廠黨委副書記; 李濤同志任浮法玻璃廠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提名為工會主席,免去其中煤科技集團工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王盼云同志任中煤科技集團工會辦公室主任,免去其浮法玻璃廠紀委書記、工會主席、黨委委員職務; 張建軍同志任武功山休閑旅游公司黨委委員; 張志英同志任萍鄉礦業集團工程有限公司(機械廠)黨委委員、副書記; 免去魏箭源同志的浮法玻璃廠黨委書記、委員職務; 免去易建軍同志的安源玻璃有限公司黨委委員職務; 免去張建軍同志的楊橋煤礦黨委委員職務; 免去吳光奇同志的集團公司紀委副書記、委員職務。
中共萍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員會2017年8月19日
抄報:江西省能源集團公司黨委。 抄送:集團本部組織部,本集團公司紀委、工會、團委,各部門。 萍礦集團公司黨委辦公室 2017年8月2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