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是我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的主體法。在全國第19個“安全生產月”中,浮法玻璃廠采取多種方式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宣教,6月12日下午,該廠中層以上管理干部共40余人齊聚調度室,認真聽取了廠長江錫兵深入淺出地解析這部法律。 “《安全生產法》是維護我們切身利益、自我保護的法律武器,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從業人員的權利義務、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以及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是我們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據,不論作為管理者還是生產者,都必須了解掌握,才能更好地維護企業安全生產。”江錫兵開宗明義,闡述了學習《安全生產法》的重要意義和現實要求。 為方便大家接受和理解,江錫兵圍繞《安全生產法》7項基本法律制度,提取其中精髓,共分成16個部分進行解析。并著重講解了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的六項責任、安全培訓要求、設備安全管理要求、危險品(源)管理要求、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保障的八大權利和三種義務等方面內容。 “廠長的講解通俗易懂,讓我們對《安全生產法》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和了解,為更好地做好安全生產和管理工作進一步夯實了基礎。”一現場聽課人員深有感觸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