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類重大事項,各單位應在事發30分鐘內以電話等通訊形式報告,書面報告應不晚于1小時;即時重大事項,各單位應在1天內以電話形式報告,書面報告應不晚于2天……近日,萍礦集團就加強重大事項報告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實現重大事項、突發事件和緊急信息的應報必報、應報盡報、如實上報,確保重大突發事件得到及時妥善處置。 萍礦集團將重大事項分為突發自然災害類、安全生產事故類、社會安全事件類、企業生產經營類,以及其他需要報告的重大事項等幾大類,分別列出清單,涵蓋具體事項內容、報送對象、事項類別、報送方式,并對緊急類重大事項、即時重大事項報送時間作出上述要求,以報告形式向上級逐級報送。對于緊急類重大事項事發30分鐘內未報送信息的,視為遲報;事發后3小時內未報,或其他渠道已報后再報的,視為瞞報。 萍礦集團要求各單位切實提高思想認識,以對黨和人民群眾高度負責、對國有資產高度負責的精神,時刻繃緊做好重大事項報告工作這根弦,堅持把做好重大事項報告工作作為講政治、講大局的重要內容和具體體現,加快建立完善靈敏高效的快速反應機制,確保事項信息如實上報、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如重大事項發生遲報、漏報、謊報或隱瞞不報的,視情節和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追究有關部門、企業及責任人的責任,并按規定納入企業負責人年度業績考核。重大事項報告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也將定期對重大事項報告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并針對存在的問題視情況約談企業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