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前世界乒乓球冠軍江嘉良因住宅被盜遺失數枚金牌,向物業及開發商索賠15萬元一案,于昨天下午在上海浦東新區法院陸家嘴法庭作出一審判決,上海證大物業管理公司應賠償江嘉良夫婦經濟損失8000元,江嘉良夫婦其余訴請不予支持。
事件回放
去年8月,著名乒乓球運動員江嘉良和妻子吳玉芳(曾獲得百花獎影后)所居住“水清木華”小區發生多起盜竊案,江家也無幸免。 “當時偷走的有國務院頒發的全國先進工作者獎章、洲際乒乓球比賽金牌4塊,還有西藏天珠手鏈、鉑金項鏈、黃金項鏈、寶石吊墜、鉆戒等等!狈驄D倆回憶被盜物品心疼萬分。
很快,公安抓獲小偷徐某,并將贓物退還給江家,但江嘉良夫婦經清點發現,江嘉良參加洲際乒乓球比賽時獲得的金牌三枚、國務院頒發的全國先進工作者獎章、吳玉芳獲得百花獎最佳女主角時佩戴的貴重首飾等具有極高紀念收藏價值的物品均未追回。
此后,夫婦倆與物業公司未能達成調解協議,去年12月6日,夫婦倆向法院起訴要求物業及開發商賠償經濟損失5萬元,精神撫慰金10萬元。
法庭審理各執一詞
法庭上,江嘉良夫婦表示,“水清木華”小區為浦東新區高級收費小區,物業管理卻漏洞百出。夫婦倆稱,小區物業保安對于進入小區的人員并不進行盤問、登記。案發前,江家所住大樓的門禁系統失靈,物業對此也沒有采取及時的安全防范措施,一直拖到案發后24日才予以修復。兩名小區業主也出庭為江嘉良夫婦作證,表示小區物業管理不善。
此外,小偷徐某的供述也印證了江嘉良夫婦的說法。徐某稱,他當初進入水清木華小區行竊時,有一處大樓門口沒有燈光,且門是開著的,于是乘機進入。乘電梯至12樓后,從消防樓道窗口進入居民家中盜竊。并提及,進出小區正門時,沒人上來要求登記或詢問。徐某最后表示,江的三塊獎牌被他“扔掉了”。
物業公司則辯稱,江家夫婦曾在2006年明確表示拒付物業管理費和終止物業管理合同,并已經實際不再交付物業管理費,因此是他們先行違約。
此外,小區物業不存在他們所說的管理混亂等現象。小區開發商證大置業則稱,小區都通過公安部門的安全驗收,不存在設計缺陷和安全瑕疵。
物業構成違約承擔賠償
法院審理后認為,雖然江嘉良夫婦曾暫緩停交物業管理費,但物業的管理義務并不能因此被免除。盜竊人徐某的陳述印證了物業疏于管理、保安人員未能勤勉盡職等情形,故物業公司對江嘉良夫婦構成違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此外,物業公司僅系對物業管理合同義務的違反,而非對江嘉良夫婦人身、財產權利的直接侵害,故夫婦倆以失竊獎牌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為由,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法院不予支持,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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