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復習一年,今天滿懷激情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拆了試卷后卻被清除出考場,南陽社旗縣的考生陳娜傷心不已。
今天上午10點左右,陳娜的朋友夏陽給我們聯系說,他的朋友陳娜因為拿的是戶口本、戶籍證明和準考證,結果被巡考老師清出考場,無法參加今年的研究生招生考試。
記者采訪陳娜得知,陳娜在研究生報名確認之前丟失了身份證,在報名確認事時,她咨詢了南陽市招生考試中心的工作人員,南陽市招生考試中心的人告訴她,如身份證丟失,憑戶籍證明也可參加考試。
今天上午8點多,他進入位于南陽市第五中學的考場后,第一名巡考老師看了她的證件,沒有說什么,在8點20多分,政治試卷發下來后,她已經啟封試卷,第二名巡考老師查看了她的證件,說省里新下的文件規定戶籍證明不能用,將她清除出考場。
陳娜稱,他從考場出來后發現,和她一樣被清除出考場的還有6、7個考生,有的是只拿了戶口本,有的是和她一樣拿的人戶口本和戶籍證明。
為此,記者采訪了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一名男性工作人員稱,研究生招生考試以身份證為有效身份證件,除身份證外的任何身份證件都不能作為進入考場的有效證件。
記者查詢得知,太原晚報和半島都市報最近均報道過研究生考試身份證件的問題,太原和青島的考生均是開了戶籍證明,其中太原市招考中心高考科科長劉彩萍還表示,身份證丟失的同學不必驚慌,也不用辦臨時身份證,到派出所打印一張戶籍證明,就可以正常參加考試。
對于考生憑戶口本和戶籍證明不能參加研究生考試的情況,記者采訪了河南仟方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孟國濤和河南金博大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進偉,孟國濤和王進偉律師均稱,戶口本、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一樣,都是公安部門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孟國濤律師說,教育部作為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主管部門,規定只有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是不合適的。如果考生的身份證丟失,應允許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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