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下文成立、2005年5月開始正式運作的金華市安監局,在短短大約兩年時間內,以權易錢,建起了幾達近百萬元的“小金庫”,“創收”效果十分驚人。
先交錢后蓋章,不交錢就不蓋章,這幾乎成了浙江金華市安監局“小金庫”斂財的重要手段。國家財政部相關文件規定“取消安全生產部門的證書工本費”;國家安監總局文件規定 “核發相應的資質(格)證書所需要的經費,由同級財政部門通過部門預算或經財政部門批準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但金華市安監局或直接出面,或以金華市安全生產宣教中心名義,強制向各縣(市)培訓中介機構收取IC卡每本蓋章費。每本卡都要蓋章,蓋一次公章就得收取20元至130元不等的人民幣,且全為白條子或收款收據,不開發票。而另一邊又向金華市財政報銷特種作業操作證工本費。從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止,共制作特種作業操作證14500本(其中2006年由于有人舉報,中介機構拒付),違法所得25多萬元。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7000多本,以每本10元收取,計7萬多元。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考核不得收費?芍灰切杞鹑A市安監局蓋章發證的,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考核也一律得先交錢,后蓋章。交錢方法有兩種:(1)按發證蓋章人數計算,50元/人;(2)按培訓利潤的50%上交。而且上交必須是現金且不開發票,最多開一張收款收據、白條子作結算憑證。2005年、2006年向各縣(市、區)培訓機構收取證書蓋章費合計13萬元。
2005年8月至12月,金華市安監局組織煙花爆竹經營人員培訓,考核合格后由他們發給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每本收取40元的蓋章費,共計28萬元。因系違法收費,部分縣市堅決拒付,因而只實收18萬元。
編印安全生產宣傳資料也成了金華市安監局的斂財手段,2005年、2006年編印《金華市重大事故警示錄》一書,印刷費是由財政撥款支付的,按理應免費發放,但金華安監局以安全生產培訓教材為名,強迫全市培訓機構以8元/本買去,共得11萬元。
2006年8月至10月期間,由金華市安監局主辦,金華市安全技術協會與某新聞單位駐浙江記者站承辦編了本《金華安全生產》雜志,以安監局名義到處拉贊助,贊助款約20多萬元。由于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影響,雜志出版兩期就被迫叫停。據知情人說,贊助款去向不明。
更不可思議的是,安全生產事故也成了換錢的手段。2005年6月,金華一建筑公司發生一起高處墜落的安全生產事故,本應處以2至10萬元的經濟處罰,罰金上繳國庫。但金華安監局乘機以此換取了4臺電腦和一臺高級攝像機、一臺打印機。2005年8月,浙江金馬水泥廠發生一起死傷人員的安全生產事故,金華安監局又以此換了120噸水泥移作他用。據知情人透露,諸如此類的做法在金華安監局屢見不鮮。
其實,金華安監局違法亂紀、以權易錢、建小金庫事已經多次被人舉報。金華安監局相關負責人也向記者表示,金華安監局確實存在違法收費等問題,金華市紀委等相關部門已經在查處。但舉報人仍向記者表示擔心:雖然這次市紀委又進行調查,但揭發舉報的群眾是不是又會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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