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個人、企業信用有問題,是國家公職人員將會在提拔、評先、評級及招聘中受到限制;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就可能失去資格;是企業將在政府采購、建設項目招投標等工作中喪失機會。目前株洲市正在著力建設社會信用體系,通過建立起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以期促進信用報告的有效應用,改善社會信用環境。
據株洲市金融證券辦負責人介紹,株洲將建設三大信用平臺,為眾多個人、企業建立“經濟身份證”。在此基礎上,政府將帶頭使用信用報告作為參考依據;企業、個人和其他組織在業務活動中,都將引入信用報告作為參考。
如果個人存在信用問題并被記錄到征信系統中,不僅在貸款、辦理保險等金融事務上會受到限制甚至處罰,而且還將在其他一系列事務上受到制裁。另外,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環保違法違規、商戶制假販假、偷稅漏稅、食品藥品安全問題等信用缺失信息,同樣都將納入征信系統中。
金融機構在提供金融服務時,將根據企業紅黑名單制度,對信用企業、個人、村鎮,在同等條件下實行貸款優先、手續簡便、額度放寬、服務優先;對惡意拖欠銀行貸款、逃廢銀行債務的企業和個人實行聯合金融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