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這場由各大國有重點銀行監事會主席、各銀行主要負責人、銀監會及其各地分支機構參加的會議,專門就銀行信貸風險提出了四大監管要求:
其一,要求進一步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管理,“逐包打開、逐筆核對、重新評估、整改保全”,根據既定時間表,對貸款進行嚴格、準確分類,提足撥備,完成壞賬核銷;推動銀政對賬,建立管理臺賬;對清理后的存量貸款進行分類處置;嚴格控制新項目貸款。
其二,針對房地產調控問題,劉明康強調,要繼續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嚴格執行《關于規范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中二套房認定標準通知》要求,堅持調控力度不放松,確保政策實施的穩定性和持續性。進一步加強房地產開發貸款風險管理,持續深入開展房地產及相關行業貸款壓力測試。
其三,銀監會要求繼續嚴控“高耗能、高排放”、過剩產能、落后產能等“三類”行業項目的授信。提足撥備,加緊核銷和處置,抑制對“三類”行業的貸款沖動。對因盡責調查不到位、違反合規、風險、信審要求而形成貸款損失的,要嚴厲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其四,銀監會敦促銀行完善公司治理,嚴禁各種形式的“拉存款”行為,取締各種存款中介。建立科學的考核激勵機制與風險控制獎懲制度,保持對案件線索的敏感性,強化內部審計、責任追究和處罰力度,嚴格執行重大風險事件和案件上報、立案移交制度。
劉明康強調,各銀行應堅持“存款約束放款,資本撥備約束風險”;堅持“流動性、安全性、盈利性”的經營管理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