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衛生部公布的《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則(征求意見稿)》里,“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被列入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范圍。嬰幼兒奶粉到底能不能添加香精香料?不少嬰兒奶粉企業與營養專家意見針鋒相對。
市場
知名嬰兒奶粉都添加香料
記者昨天走訪廣州市場,發現在多個知名嬰兒奶粉包裝配料表上,都標示含有香精香料成分,如雅培金裝幼兒喜康力奶粉添加有香草味食用香料,多美滋3階段有乙基香蘭素,惠氏金裝幼兒樂含乙基香蘭素,美贊臣安兒健含香草味香料。記者還發現,各大品牌奶粉配料表對所添加香料的含量多少并沒有注明。
昨天,惠氏、雅培、美贊臣、雅士利等品牌企業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均表示,他們部分產品中添加香料,是符合國家規定的。據介紹,在2008年9月,衛生部公布了“21號公告”《嬰幼兒配方食品和谷類食品中香料使用規定》,稱“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蘭素、乙基香蘭素和香莢蘭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別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產需要適量使用!倍0至6個月嬰幼兒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
乳企
嬰兒奶粉添香屬允許范圍
在衛生部這次公布的征求意見稿里,對“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嚴禁添加香料、香精”的描述特別備注有“法規有明確規定者除外”。對于這個備注的理解,目前企業、乳業專家均有不同理解。
有部分乳企的理解是,“即使新規定通過,嬰兒奶粉添加香蘭素、乙基香蘭素和香莢蘭豆浸膏仍是允許的,它是屬于征求意見稿里的“法規有明確規定者”,有豁免權。
惠氏中國公司有關負責人認為,征求意見稿與“21號公告”規定并不矛盾。首先,21號公告對嬰兒食品添加香料的規定,是參照國際食品法典制定的,而且目前也是國際通行的。其次,在征求意見稿里,對嬰兒食品的規定特別備注了“法規有明確規定者除外”,而關于嬰兒奶粉添加香料的法規僅有21號公告。
專家
新規實施后禁止添香
包括乳業專家、營養專家等卻認為,征求意見稿是最新的法規,它將代替并覆蓋21號公告,“新規定正式公布后,所有嬰兒食品包括嬰兒奶粉,都不得添加香料!
中山大學食品營養專家蔣卓勤認為,香精香料沒有營養作用,不是必需的營養素,同時嬰兒消化系統、解毒能力發育不全,因此嬰兒奶粉中不應添加。
乳業專家王丁棉認為,按照他的理解,21號公告當年是依據衛生食品法及食品添加劑相關法制定的,現在這兩個法規已作廢,全部統一到《食品安全法》里,因此,21號公告是過時的,征求意見稿通過后,就不應執行21號公告。王丁棉認為,嬰兒食品如奶粉不應添加香料,香料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對于發育不全的嬰幼兒來說,食用過多添加物將有健康隱患。
暨南大學食品學院教授傅亮分析,衛生部制定新規,原因是目前很多食品香精香料被濫用,為了規范生產,還原食品本色,指引正確消費的觀念,故衛生部制定“禁香”規定。該人士認為,按照國家規定的使用量、使用范圍,在食品中添加香料,對健康、安全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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