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礦黨字〔2012〕23號
各單位黨委: 經研究決定: 劉濤同志任高坑煤礦黨委副書記(主持工作)、萍礦社區高坑辦事處黨委書記(兼); 雷金富同志任安源煤礦黨委副書記(主持工作)、萍礦社區安源辦事處黨委書記(兼),免去其宜萍煤業公司黨委副書記(主持工作)職務; 歐陽世杰同志任白源煤礦黨委書記、萍礦社區白源辦事處黨委書記(兼),免去其萍礦社區管委會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職務; 劉海淼同志任宜萍煤業公司黨委書記,免去其黃沖煤礦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職務; 吳躍安同志任黃沖煤礦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 免去李潤國同志高坑煤礦黨委書記、萍礦社區高坑辦事處黨委書記(兼)職務; 免去王文華同志高坑煤礦黨委副書記(兼)職務; 免去劉國勝同志安源煤礦黨委書記、萍礦社區安源辦事處黨委書記(兼)職務; 免去蔣雪華同志白源煤礦黨委書記職務。
2012年10月5日
抄報:江西省煤炭集團公司黨委。 抄送:江西省煤炭集團公司黨委組織部,本集團公司紀委、工會、團委,各部門 集團公司黨委辦公室 2012年10月1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