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秘排油”、郭德綱、央視、明星做虛假廣告、監管部門……近幾天來,這幾個詞語頻頻出現在眾多媒體的報道中,由相聲演員郭德綱代言的“藏秘排油”減肥茶廣告因涉嫌虛假宣傳,被中央電視臺“3·15”晚會曝光后,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名人代言虛假廣告無需擔責?
在中國傳媒大學傳播專業委員會主任段鵬副教授看來,商家選擇知名人士做品牌代言人,看中的是他們的號召力和影響力。
“大批名人的追隨者相信他們的偶像,在同類商品面前,他們更信賴名人代言的產品!倍矽i說,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借名人之光”帶動產品銷量的廣告方式越來越受到企業的青睞。
從食品、家庭清潔用品到藥品、保健品,從演藝明星到體壇冠軍,名人做廣告司空見慣。廣告的基本作用是介紹產品用途和優點,所謂代言就是代替不會說話的產品表達產品信息,聘請名人做廣告代言人是利用名人的影響力吸引消費者的關注,并加強他們對產品的信任度。
然而,近年來,名人代言廣告卻風波橫生。從唐國強、謝曉東代言北京新興醫院、文清代言眼保姆、劉嘉玲代言SK-Ⅱ,到郭德綱代言“藏秘排油”,名人代言的商品欺騙消費者事件不斷發生。令消費者不解的是,為何這些名人從不需要承擔責任?
“面對頻頻發生的虛假廣告誤導消費者事件,我們的立法、監管部門必須要正視,反思法律和制度的漏洞!睅滋靵恚本┞蓞f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邱寶昌的嗓子都喊啞了,作為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的知名律師,從“郭德綱事件”被曝光以來,他已經接受了十幾家媒體的采訪,每次他都大聲疾呼:“每一個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必須對等,名人明星代言的產品,如果出現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代言者必須承擔責任!
“我國目前的法律法規中,對于形象代言人在廣告中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缺少明確規定,即使受理此案的法院將劉嘉玲追加為共同被告,也很難判決她承擔相關責任!眱赡昵,邱寶昌就SK-Ⅱ一案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兩年過去了,盡管名人明星代言的產品誤導甚至傷害消費者的事件層出不窮,我們仍然沒有見到哪位名人明星受到了處罰。”邱寶昌遺憾的說。
今年年初北京警方偵破了“迄今為止最大的傳銷案——億霖木業特大傳銷案”,作為億霖木業的形象代言人,著名演員葛優那句“合作造林、首選億霖”的廣告詞早已被公眾熟知,但現在我們看到的只是億霖公司相關人員落入法網,但形象代言人葛優卻依舊頻繁出現在廣告節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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