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礦字〔2013〕153號
集團公司各單位:
決定:
一、 機構設置 1.萍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更名為萍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辦公室,與黨委辦公室合署辦公。
2.萍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群眾工作處更名為萍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信訪工作辦公室。
二、人事任免
徐松明同志任干部處處長,免去其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劉傳波同志任安源煤礦礦長,免去其白源煤礦礦長職務;
李建安同志任白源煤礦礦長,免去其黃沖煤礦礦長職務;
廖時林同志任黃沖煤礦礦長;
梁波同志任高坑發電廠廠長;
張祥平同志任巨源煤業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免去其青山煤礦副礦長職務;
謝冬春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賀亮才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保留負責全面工作待遇);
彭永銀同志任物資供應分公司副經理(主持工作);
陶立新同志任物資供應分公司副經理,免去其青山煤礦副礦長職務;
章立雄同志任信訪工作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免去其萍礦社區楊橋辦事處主任職務;
鄒友根同志任環保處副處長(主持工作)。
免去:
董世優同志干部處處長職務;
譚湘贛同志安源煤礦礦長職務;
朱偉卓同志巨源煤業公司總經理職務;
曾思宏同志萍礦工人報社社長、總編輯職務;
張騏同志高坑發電廠廠長職務;
高曉明同志海南桂林洋度假村總經理職務;
萬繼安同志物資供應分公司經理職務,調集團公司經濟技術咨詢委員會任委員;
周江萍同志群眾工作處處長職務,調集團公司經濟技術咨詢委員會任委員;
楊建萍同志規劃發展處處長職務,調集團公司經濟技術咨詢委員會任委員;
林志銘同志湘雅萍礦合作醫院副院長職務,調集團公司經濟技術咨詢委員會任委員。
萍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13年12月26日
抄送:公司紀委、工會、團委,各部門。
萍礦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室 2013年12月2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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