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7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對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使用者的服務和使用行為進行了規范,對通過即時通信工具從事公眾信息服務活動提出了明確管理要求。這個被坊間稱為“微信十條”的《規定》,對市場上提供信息服務的公眾賬號作出了新約束。
《規定》要求,公眾賬號未經批準不得發布、轉載時政類新聞。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商應當對可以發布或轉載時政類新聞的公眾賬號加注標識。
規定還要求,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后臺實名、前臺自愿”的選擇,要求即時通信工具服務使用者通過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后注冊賬號。使用者注冊賬號時,應當與提供者簽訂協議,承諾遵守“七條底線”。
規定指出,即時通訊工具服務者應當對可發布或轉載時政類新聞的公眾賬號加注標識。
對此,作為國內第一即時信息工具微信的后臺主要維護者,騰訊對國家網信辦發布的“微信十條”作出了表態。在表態聲明中,騰訊稱,將在相關信息被權威機構判定不實或者接到用戶舉報并核實舉報內容屬實后,積極提供協助阻斷這些信息的進一步傳播。
深圳騰訊科技有限公司副總裁郭凱天今天介紹,目前微信共有580萬公眾賬號,并以每天1萬個公眾賬號的速度在增加。時政類公眾賬號僅是公眾賬號中的一部分,而更多的公眾賬號以提供生活、服務、旅游等信息為主。下一步微信將對已經取得認證資格的公眾賬號進行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