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團公司下發了《萍礦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監督執紀問責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規范礦、區兩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制。這是集團公司推進“三嚴三實”教育活動,強化安全生產、切實改進干部工作作風的又一重大舉措。 集團公司在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實踐中,始終堅持將干部安全履職、安全責任追究等作為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實現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工作,從嚴要求,從嚴考核,嚴肅安全管理職責和紀律,促進了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為公司安全生產穩定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這次下發的《管理辦法》,是根據省能源集團公司有關文件精神,緊密結合公司實際制定的,共9條24款,分別從執紀問責對象、問責形式、問責情形、問責辦法、問責程序等對安全執紀問責進行了明確和規范,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監督執紀問責標準統一、有章可循。《管理辦法》明確,公司對礦廠的安全生產執紀問責對象為各煤礦、地面工廠(公司)副總師以上領導干部,各單位對本單位基層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執紀問責由各單位參照《管理辦法》制定;安全生產問責形式包括經濟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安全生產問責辦法還對安全事故性質和類別以及處罰方式等做了詳細規定。 據了解,執紀問責工作由集團公司統一部署,分管安全工作領導主抓,工作形式以月度考核為主,不定期抽查為輔,并納入日常安全檢查和月度、季度安全大檢查內容,具體由集團公司安全局牽頭,公司機關有關部門參與!豆芾磙k法》還對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重大非傷亡事故等進行了明確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