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進一步開展,實現安全狀況的根本好轉,全面提升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增強發展后勁,日前,青山煤礦制定了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辦法。
該考核辦法按照安全質量標準化6個單項和5個專業進行考核,并明確了各有關領導的安全質量標準化職責范圍,以及個人考核細則和單位考核細則。個人細則具體內容為:采、掘、修、回收組個人工程質量考核由當班的班長或跟班領導、安檢員進行驗收考核,個人當班計件工資30%與工程質量掛鉤,工程質量達一級品不予扣罰工程質量掛鉤工資,二級品扣罰工程質量掛鉤工資20%,三級品全部扣罰工程質量掛鉤工資。單位細則具體內容為:礦部對各單位進行分旬考核,月度綜合評分,并對各單位班長以上管理人員進行獎勵。其中,釆區、回收組全月工程質量及文明生產綜合評分在90分以上,取前三名進行獎勵;修理、掘進區全月工程質量及文明生產綜合評分在90分以上,取前兩名進行獎勵;對釆、掘、修月度綜合評分在80分以下,給予單位罰款。通風區、機電科等單位按每月礦下達的具體質量標準化工作量完成,達到要求的,給予不同程度的獎勵,未達要求給予對等處罰。
該考核辦法還明確了安全質量標準化日常檢查驗收制度,定期開展分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互動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