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山煤礦依照有關規程條款開始對礦井進行全面安全“體檢”,認真仔細排查礦井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風險和安全隱患,提升礦井管理水平和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此次礦井安全自檢的內容主要分為“開拓開采、通風、瓦斯防治、防滅火”等15個大項、221個小項。為切實做好此項工作,礦部成立了以礦長為組長,副總師以上領導和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自檢自改工作領導小組,礦領導按各自分管業務范圍作為自檢自改的分管責任人。自檢將以《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條款為主要依據,進行對照檢查和整改。 該礦要求各專業小組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認真仔細排查各類安全隱患,確保取得實效。對自檢排查出的問題和隱患,由安全科建立臺賬,相關單位按照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的要求及時進行整改,對未及時整改隱患的單位,將追究黨政負責人的責任。重大隱患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并由礦領導掛牌督辦,直至隱患消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