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職工安全行為,消除“三違”現象,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安源煤礦從4月起至6月止,開展為期3個月的反“三違”集中專項行動。 該礦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為依據,結合礦井實際,確定了10種違章指揮、6種違章作業和3種違反勞動紀律行為作為“三違”行為標準,并與“三違”處罰制度,以及反“三違”專項行動工作要求一起印發至各采掘單位,要求各單位加強反“三違”宣傳教育,利用職工大會、進班會、微信群等認真組織職工進行學習,將反“三違”工作落實到班組一線,落實到作業現場管理人員和每一名作業人員。 同時,該礦組織安全檢查員、安全小分隊和干部安全履職督查組,分早、中、晚三班,不定時對井下各采掘作業點進行安全巡查,及時查處“三違”人員和安全隱患,嚴肅追責問責。凡經查處為一般“三違”、典型“三違”的給予50-100元罰款;對嚴重“三違”人員,除給予罰款300元,取消當月安全績效工資外,還在全礦進行通報批評,在三班進班會作檢查,并由礦安全幫教小組組織家庭幫教。凡本人當月連續發生兩次嚴重“三違”的,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