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備受關注的“克隆”存折案在天河區法院開庭審理。庭審中首次公布了三名男子取款的監控錄像。雖然公布了錄像回放了當場的情況,但是雙方仍從同一段錄像中找到問題抨擊對方,由此產生爭議,庭審從下午持續到晚上7點。銀行表示,若確是“克隆”存折而銀行未能識別,銀行將愿意承擔部分責任。
在庭審中,銀行方面表示希望中止審理該案,等警方調查結論出來再劃分責任。對此,銀行表示,如果確實是克隆存折,而銀行方面沒有識別出來,那么銀行將對此承擔部分責任,但是王小姐因泄露存折信息和密碼,仍將要承擔主要責任。
王小姐則表示,不是所有的案子都能破的,她不能等待破案,而且她堅持認為銀行應該全額賠償,不肯調解。
庭審焦點
存折是否是“克隆”的?
銀行:至今沒有證據證明存折為冒領的,錄像中三名男子所持的存折也有可能就是王小姐的。
原告:王小姐所持存折是沒有打印過的,而根據錄像顯示,三名男子所持存折是打印過的,難道不是偽造克隆的么?
是誰泄露信息和密碼?
銀行:即使存折是“克隆”的,但根據現場監控錄像顯示,存折磁條信息正確,密碼輸入熟練無誤,表明存折磁條內的全部信息和密碼已經被他人獲取,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王小姐的疏忽泄漏。
原告:監控錄像可以清楚拍攝出取款人按密碼時的手勢,如果銀行真的有“有心人”,那么一定可以通過錄像獲知儲戶密碼,因此,密碼并非絕對私密的。
“為何獨我的密碼是四位”?
原告:銀行升級后,所有儲戶的密碼都是六位,可是從錄像中可以看到,唯獨王小姐的存折仍然是四位密碼,銀行從未通知過她升級并重新設定密碼,導致存折容易遭到克隆。
銀行:密碼提高到六位是銀行升級的需要,但是并非所有的人都需要升級,四位和六位在銀行系統內是兼容和通用的。
為何不讓出具身份證?
原告:在幾段監控錄像中,可以看到,三名男子在持王小姐的存折取款時,銀行的工作人員沒有要求他們出具王女士和他們本人的身份證以及委托書。
銀行:不是所有的取款程序都那么繁雜,根據銀行的相關規定,一次性取款5萬元以上的才是大額取款,只有這時才要出示相關的身份證明,小額取款則不需要。
曾透露賬戶信息給香港人?
存折的信息和密碼到底是怎樣泄露出去的?銀行方面稱,王女士是個生意人,在跟一位不明身份的香港人電話交談時,她曾將賬號告訴給了那個香港人,并且在電話中輸入過密碼。除此之外,她還在公安機關交代,其曾將賬號和密碼告訴過其公司的三名同事。
王小姐在接受采訪時則予以澄清,她稱在公安機關調查時,她也沒有交代過將密碼告訴或者輸入給那個香港人,而賬號和密碼確實是給過公司的三名朋友,這是出于工作需要,這三名朋友至今還在她的身邊,公安機關也調查和排除了她們。
事件回放
存折遭“克隆”8.6萬失蹤
2002年王女士在某銀行開戶,據稱存折專門用于生意資金流轉,未辦理任何儲蓄卡或信用卡,不可能在一些消費場所被人盜用密碼。
2008年1月3日下午,在該銀行科韻路工業園支行打印存折查詢明細時發現,存款僅剩下395元,另外8.6萬元不翼而飛。
2008年1月3日晚,經過銀行技術工程師檢查發現,是有人持有和王女士一模一樣的存折把存款取走了。
2008年1月4日中午,經銀行調查和回放監控錄像查明,8.6萬元居然是三次分別由三個不同的男子在不同的銀行受理點取走的。
2008年1月16日上午,王女士遞交訴狀,將銀行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法院已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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