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青海省考試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青海省高考文科狀元已被證實為“高考移民”,目前,有關部門已決定取消其在青海的高考錄取資格,在清華大學的錄取當中也未給該考生投檔。(7月23日《新京報》)
取消高考錄取資格,意味著這名考生今年將不會被任何國內大學錄取,她要上大學,必須等到明年重新參加高考。也許有人認為,這是對她的懲罰,是她犯錯誤必須付出的代價———嚴格地說,犯錯誤的不是學生,而是學生的父母,“高考移民”大多是父母操辦,而孩子被動服從的,雖然孩子是這一行為的直接得益者———可這一代價對一個18歲的孩子來說,是不是太大,甚至有可能就此改變她的一生?
首先,當地教育部門在審查報考資格時,有疏漏,造成考生在當地報名高考的事實。消息說,“經過二十多天的調查,考試管理中心查明,雖然這名考生的戶口、學籍、高考報名審查等資料均齊全,但這些資料中漏洞百出,有信息不實之嫌,最后被認定為‘高考移民’!庇纱丝梢姡绻逃块T嚴格審查,怎么可能讓“漏洞百出”的考生蒙混過關呢?
其次,應客觀分析這名考生究竟在“高考移民”中得到了多少好處,“侵占”了當地多少教育資源。從報道看,這名考生以牧區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享受了35分的政策性加分,以總分655分的高分摘取青海省文科狀元頭銜。該考生填報的志愿為清華大學。如果去掉這35分政策性加分,該考生的分數為620分,而青海地區今年文史類第一批本科普通班的錄取控制線為490分,這名考生的分數超過錄取控制線130分。從對考生負責角度看,可以折衷處理,按照620分參加錄取。
鐵腕治理“高考移民”,可以很好地保護當地教育資源不受侵占,維持當下的“教育公平”,但是,從長遠看,這種畫地為牢的教育治理模式,并不利于促進教育的均衡發展,以及保障人才的自由遷徙權。而且,當這種鐵腕治理是以剝奪一個受教育者的教育權為代價,其合法性與正義性,都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