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在接到群眾舉報后,對位于濟南市緯六路的一家民營專科醫院進行了檢查,發現該醫院竟把食品當成藥品開進了處方中,讓患者用來“治療”疾病。
據了解,這家位于濟南市緯六路的民營醫療機構,門前掛的是專治類風濕、骨關節?漆t院的牌子。在該醫院就診的一位患者的處方上,開有“關節黃晶酒”和“關節白晶”兩種食物用品,處方上開具的這兩種“藥品”與其他藥品一起存放在該醫院的配藥室內。在被檢查發現后,醫院方面解釋說,這兩種“藥品”實際上都是普通食品,是為了配合治療使用的。但在這兩種食品的標簽上卻均標有“適宜人群:關節功能障礙、免疫力低下者”等暗示治療效果的內容,且在關節黃晶酒標簽上并沒有生產日期與保質期。
同時,經過檢查發現,該民營醫院雖銷售“關節黃晶酒”和“關節白晶”兩種食品,卻未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相關食品衛生從業人員也未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明》,亦不能提供出兩種食品的有效批準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