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由于全國各地執行的自考政策不同,部分省市具有8年之限的規定,故而部分北京考生也擔心前幾年考過的課程合格成績是否會“過期”。對此,北京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給予否定答復,但該負責人也同時提醒考生,自考成績不設“過期”年限并不意味著考生可以不考慮專業計劃,無限延長考期。如果考生所學的專業考試計劃有調整,已取得的合格成績也可能面臨無效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