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公開他人信息資料,不得攻擊他人系統,網吧實行實名登記……昨日,《徐州市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經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將于2009年6月1日起生效。該條例對計算機安全等級管理、保護措施、禁止性的行為、法律責任等,作出了詳盡規定,特別是對近來社會廣泛關注的“人肉搜索”,該條例明確“說不”。
“人肉搜索”其實就是在網上提供或公開他人或單位信息的行為,而這些信息往往涉及個人隱私,一旦觸及這個層面,就違反了法律。
省人大法工委有關負責人說,根據國家民法、行政法、刑法的規定,個人隱私受法律保護。這里,個人隱私就是關于個人的有關信息,包括個人尤其是女性的年齡,個人或家庭財產及構成,收入狀況,住所,任職單位的待遇等等。特別是人際交往,在當下往往成為“人肉搜索”的目標!吧⒉歼@些就是違法的!
根據這一條例,未經允許,擅自散布他人隱私,或在網上提供或公開他人的信息資料,對發布者、傳播者等違法行為人,最多可罰款5000元;情節嚴重的,半年內禁止計算機上網或停機;一些違法的單位,還可能面臨吊銷經營許可證或取消聯網資格的處罰。
條例還規定,向公眾提供上網服務的網吧、賓館等場所,應當安裝國家規定的安全系統,對上網人員實行實名登記,并記錄有關的上網信息,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保存時間不得少于60日,保存期間不得刪除或更改。一旦違反,將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吊銷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