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北京產權交易所,北京奧運會開幕式演出道具“缶”最后一場專場拍賣落槌。320個“奧運缶”分22個標的以總價4138萬元拍出,200幅“奧運竹簡”分10個標的以637.5萬元成交,另外,90個殘損缶以及778個無字竹簡也以6500元起拍,612萬元成交,溢價940倍,創歷史之最。
至此,經過三次激烈競拍,1500個“奧運缶”及978個“竹簡”總計拍得11915.85萬元,從溢價水平來看,堪稱火爆。
成交均價比第一批翻番
昨日,記者從北交所獲悉,共有132家單位和個人參與了此次競買,雖然拍賣現場不及首場拍賣時火爆,但單個“奧運缶”的成交均價卻依舊高達12.93萬元,超過第一批“奧運缶”的成交均價一倍有余。
據北交所相關人士介紹,拍賣開始后競價異常激烈,首個標的是5個奧運缶,結果僅4分鐘就落槌成交,總價101萬元,均價20.2萬,超過此前現場和網絡兩次拍賣的單個“缶”均價之和,而第一號標的高價成交,也給此后的競拍設定了高起點,接下來第二包5個奧運缶的成交價馬上攀升到133萬元。
奧運缶不得用于商業目的
記者還從北交所方面獲悉,北京奧組委在專拍之前已對奧運缶作出聲明,強調奧運缶不得用于商業目的。
聲明主要包括三點內容:第一拍賣后拍得實物不得用于商業目的,不與商業活動、企業行為相聯系;第二,任何機構和個人均應嚴格遵守《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不復制拍得實物,也不開發拍得實物的衍生產品。
聲明規定,如果拍得實物用于公益活動,其影像、文字等資料應符合北京奧組委的觀點,并且如果確要借奧運缶進行宣傳,必須在2009年4月1日前得到奧組委的書面授權。有業內觀察人士分析認為,這意味著競買成功的企業和個人不得用奧運缶作宣傳,謀取商業利益,如果希望進行轉讓也難以通過第二次拍賣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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