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基本醫療保障體系,而醫院提供的醫療服務主要從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獲得補償。
從政府的投入來看,一方面,加大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投入力度,支持建立健全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從而使公立醫院有了穩定的補償渠道。
另一方面,政府負責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償等,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緊急救治、援外、支農、支邊等公共服務經費,對中醫院(民族醫院)、傳染病醫院、職業病防治院、精神病醫院、婦產醫院和兒童醫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傾斜。
因此,下一步在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中,一方面要加大政府投入,另一方面要采取適當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設立藥事服務費等有效措施,逐步取消以藥補醫政策,完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