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醫學部日前公布的招生體檢中規定,肝功能異常、體重超標以及低于1.60米的男生和低于1.50米的女生,將受到“不錄”或“慎錄”的限制。
該規定引發質疑,4月16日,公益維權組織、北京益仁平中心負責人陸軍向教育部、衛生部分別寄送舉報信,認為北大醫學部的招生體檢要求存在多處歧視,要求予以撤銷。
前日,北大醫學部招辦負責人表示,這些限制是出于對考生負責任的角度,主要是從考生的實際利益出發,肝功能異常、體重超標等學生就業會存在困難,“如果現在不限制,將來后悔就為時已晚了”。
招生
慎錄體重超標20%者
日前,北大醫學部招辦負責人透露該院招生體檢的要求為,除了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外,還拒絕錄取肝功能異常、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800度以上近視、酒精過敏、斜視、口吃等學生;并對身高低于1.60米的男生、低于1.50米的女生以及體重超標20%者慎錄或限錄。
質疑
限制身高體重違法
北大醫學部的招生體檢要求,受到了多方質疑。陸軍認為,北大醫學部在招生過程中存在著嚴重的身高歧視、體重歧視、乙肝歧視,嚴重違反了國家的法律,也違反了《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他找出北大醫學部網站上刊載的標準體重計算公式:體重(kg)=(身高-100)×0.9,以身高1.70米計算,考生的標準體重為63公斤,體重如果超過75.6公斤將被視為超標。
北京瑞風律師事務所公益律師李方平認為,“按照身高、體重、乙肝攜帶等身體條件把考生分成三六九等,缺乏法律依據,違背了我國《憲法》和法律關于公民平等的規定,主管部門應當予以糾正。”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也表示,除了飛行員等少數的特殊專業之外,對考生設立身高和體重的限制是完全沒有理由的。而對于乙肝攜帶者的專業限制,也必須符合現有的法律。
- 校方回應
“體檢規定是對考生負責”
相關負責人表示,肝功能異常或體重超標者就業會困難
本報訊 前日,北大醫學部招辦負責人表示,無論是對考生身高、體重的非強制性要求,還是對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者的限制,都是出于對考生負責任的角度,主要是從考生的實際利益出發。
“大多醫學院都有限制”
該負責人表示,國內絕大多數醫學院都對肝功能異常、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的考生有所限制。因為目前醫藥類行業出于對病人的保護,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的畢業生在醫藥類行業就業十分困難。如學生畢業不能學以致用,一方面給學生本人造成很大的損失,另一方面也是一種資源浪費。
此外,該負責人說,如招收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的考生,他們在實習、實踐過程中會增加感染病人的風險,《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的專業包括:學前教育、面點工藝、烹飪工藝等。作為醫生,因需要在病人身上進行各種器械操作,其對病人傳染的風險不會小于廚師對食客傳染的風險。
“醫藥行業對形象要求高”
至于對身高和體重的要求,“這是一種建議,并不帶有強制性”。該負責人認為,醫學是一門實踐性科學,身高和體重不理想會在學習、實踐過程中遇到一些困難。更重要的是由于醫藥行業與人交流、溝通較多,目前的趨勢是用人單位對個人形象越來越挑剔,超重嚴重和身材不夠高大的學生就業也會遇到意想不到的困難,少數未就業者常常就是這些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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