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今年2月份財政部發布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示范推廣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要符合以下條件:一是必須納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二是混合動力乘用車和輕型商務車與同類傳統車型相比節油率必須達到5%以上,三是混合動力汽車最大電功率比和節油率必須經權威機構認證,四是生產企業對動力蓄電池等關鍵零部件必須提供不低于3年或15萬公里的質保期限,五是汽車生產企業和動力蓄電池等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必須具備一定的產能規模。對符合標準的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根據混合程度和燃油經濟性分為5檔,最高每輛補貼5萬元,純電動汽車每輛補貼6萬元。
該目錄的發布標志著我國今年年初制定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工作進入到實質的補貼階段。
據了解,今后,在北京、上海等13個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工作城市的公交、出租、公務、環衛和郵政等公共服務領域購買入圍車型中任意1款時,都將享受到財政提供的補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