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16日在北京正式啟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和農村土地整治清理檢查工作。并將重點對片面追求建設用地指標、不顧條件大拆大建、強迫農民“上樓”(由原有平房搬到新建樓房居住)、不合理分配資金等行為進行嚴肅整改。
2010年12月27日,《國務院關于嚴格規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印發。通知要求,農村的土地整理以農田為重點,有條件地區也可整治一些荒廢或低效利用的農村建設用地。整治騰出的土地復墾為耕地,用來置換建設用地指標,優先滿足農村用地需求后,可將指標“少量調劑”給城鎮使用,但增值收益必須全部及時返還農村。
該通知強調,要為拆遷安置農民提供多種建房選擇,尊重農民意愿,嚴禁不顧條件“大拆大建”和強制農民上樓。
所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農村土地整治”政策,可以理解為一種建設用地指標置換的工具,即把在農村經整治后恢復為農田的土地,通過這個工具置換成等量的城市建設用地指標。國土資源部從2006年起批準第一批試點,并迅速擴大到全國近30個省份。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贠小蘇16日在北京舉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和農村土地整治清理檢查工作視頻會議上說,農村土地整治每年新增耕地在400萬畝左右,農地整理新增耕地一般在5~8%,一些地方結合開展農村建設用地整治,凈增耕地在13%左右,經整治的農田產出率普遍提高10~20%。
贠小蘇說,為了減少城鎮擴大占用耕地,農村建設用地挖潛是一條現實可行的路子。把統計公布的7.13億農村人口和1.5億進城務工農民加在一起,目前人均農村居民點用地仍達到214平方米。按人均保留150平方米用地上限測算,全國農村居民點用地可騰退出8000萬畝左右。
“只要措施得當,農村建設用地整治完全可以釋放出數量可觀的用地空間,在不占或少占耕地的情況下,為城鎮化、工業化發展提供用地保障。”贠小蘇說。
國土資源部將全面清理檢查2006年以來各地開展增減掛鉤試點和農村土地整治工作。對存在的問題逐一排查到位,重點對片面追求建設用地指標、不顧條件大拆大建、強迫農民上樓、不合理分配資金等行為進行嚴肅整改,對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性文件予以修改或廢止。
今年5月,國土資源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組成檢查組,在各地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進行抽查。對自查清理和糾正整改工作不力的,督促限期整改。提出進一步加強監管和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并向國務院作出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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