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關于征收機動車排污費的新聞引發各界關注。日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研究所副所長李佐軍表示,政府正在醞釀對汽車征收排污費,目前已在論證階段,或將在十八大后實施。
此消息一出引發國內大量車主的關注和熱議。不少車主認為當前國內購車用車已經需要繳納多種稅費項目,如果開征排污費,將進一步加重車主負擔。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秘書長董揚更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直言“征收汽車排污費就是為了錢”。
目前購車用車被指稅費過多 已含排污項目
消費稅、增值稅、車輛購置稅、燃油稅、車船使用稅——這是一輛車在國內從交付到上牌之前所必須繳納的稅費,而進口車還要繳納進口關稅。如果加上其他在日常使用中無法避免的費用,如過路過橋費、停車費、交強險——以及據稱“正在論證”之中的排污費和傳聞中的擁堵費,那么在中國用車僅固定稅費就有十余項之多。
據媒體報道,根據現行的汽車稅制,消費者買一輛汽車,在出廠之前,汽車廠家已經代為繳納了比例不同的汽車消費稅和17%的增值稅。上牌照之前,還要交大約相當于車價近10%的車輛購置稅。如果買一輛10萬元1.6L排量的經濟型轎車,17%的增值稅、5%的汽車消費稅、再加上近10%的車輛購置稅,繳納的各種稅收已經超過3萬元,而這其中已有兩種稅收涉及到汽車排污。
這兩種涉及到汽車排污是稅費分別是從2009年1月1日起進行調整的成品油消費稅,其中汽油消費稅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費稅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以及今年開始實施的新車船稅法,對部分高排量汽車的稅率進行了提升。對此,《中國證券報》在10月10日的報道中指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再開征汽車排污費,勢必面臨重復征收稅費的問題。同時,現在與汽車相關的稅費包括增值稅、購置稅、消費稅、車船使用稅等,總額達到車價的40%以上。此外,人們有理由擔心開征汽車排污費演化成“花錢購買排污權”。
專家擔憂費用去向 中汽協秘書長:征收汽車排污費就是為了錢
不少專家圍繞征收汽車排污費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展開了討論。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李文釗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征收此項費用之前要事先從幾個方面進行考量。首先是這項費用的征收能否達到減排治污的目標,是否有經濟可行性,付出的代價和獲得的收益相比是否有效率性;其次,是否有公平性。例如外地進京車輛是否要征收,怎么征收,這涉及到可行性問題。第三,車主的可負擔性。如果收費,收多少既能讓車主負擔得起,又能起到改變人們行為的作用,有沒有其他更好的可替代方式,這些問題都需要綜合考慮。
李文釗指出,還有一點非常重要的是征收上來的費用如何使用的問題。李文釗說,費和稅不一樣,稅需要上繳國庫,而費則主要用于一些特別的目的。這筆錢是不是用于污染治理,能不能達到改善空氣質量和緩解交通擁堵的目的,這些又涉及到由誰來監管的問題。
而對于現有汽車稅費中已含有排污項目,征收排污費是否涉及到重復收費這一問題,李文釗認為并未重復征收。李文釗認為,收取排污費的目的主要是對使用公共資源的補償,而燃油稅則屬于消費稅,兩者并非同一概念范疇。
李文釗表示,費用征收應該是一個公共決策的過程,涉及到是否做到公開公正,是否得到了公眾的認可。而且一旦開征汽車排污費,那么是不是未來還要征收垃圾處理費等其他費用,這些都是要考慮的問題。
而對此話題,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秘書長董揚則直言不諱地表示絕對不應該征收。董揚在10月10日中汽協9月產銷數據發布會上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征收排污費和擁堵費“絕對不正確”。征收汽車排污費的根本原因是因為國稅與地稅的比例不均衡,地方政府靠征收排污費來增加地方稅收。董揚說:“我認為征收汽車排污費就是為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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