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生專業網站丁香園的最新調查,在1341名受訪者中,18%的醫生明確表示反對這樣的提法,他們認為,必須先收費或者先收一部分費用才能提供醫療服務,否則,一旦患者欠錢逃跑,將直接帶給自己經濟損失;6%的醫生則明確表示支持這樣的要求,并且愿意在行醫中實踐上述原則,即使自己墊付醫藥費也在所不惜;剩下的大多數則是持“觀望”態度,有條件分情況地盡到自己救死扶傷的天職。
馬曉偉在此前強調說,醫院不能以欠費嚴重作為拒絕救治病人的理由,“醫療機構應爭取政府部門的支持,制定醫療機構承擔突發公共衛生等事件救治任務的補償政策,妥善解決醫療急救欠費問題”。
不過,醫生們卻無法等待遙不可期的“妥善解決”,他們必須考慮更實際的需要。一位受訪醫生表示,他所在醫院規定,如果患者沒有交錢就偷偷逃跑,那么將由當值醫生和護士填補虧欠的款項!斑@勢必影響醫生的判斷,畢竟誰也不想忙活半天還倒貼錢。”據了解,這種規定在大多數醫院都存在,而倒貼錢的例子也并不鮮見。
一位年輕醫生說,有一次,他的病人丟下8000元的欠條就人間蒸發了,而他每個月的收入還不到3000元。最后是科里出面把大部分的賬給平了。他從此再也不敢“熱血澎湃”了,不然這個科室就容不下他了。
不少醫生提到,在比較成熟的環境里,醫生確實是應該體現人道主義精神,但這不應該讓醫生“出力又出錢”。有人還提出,我國應該學習歐美國家的某些做法,比如醫院利用善款來彌補費用上的損失,再比如政府設置專門的救助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