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開車在萍鄉城市街道行駛,面對十字路口的滿燈紅燈(圓燈),發現一些右行的車輛停在右車道閃著汽車方向燈,就是不敢右拐繼續行駛。交警介紹,這種情況下,只要不影響直行車輛或非機動車道行人,可以轉變行駛,左行車輛也一樣。
據悉,萍鄉城區各路口目前共安裝了38處紅綠燈,在實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后,過去的直行帶右轉和直行帶左轉正在被調整,38處紅綠燈中需要改進的14個路口目前已經將直帶右和直帶左箭頭燈改成圓燈,以提高各路口右行、左行的通行率并促進整個路口的通行率。這14個路口指:金鰲路口、登岸路口、王朝路口、白云賓館路口、五豐河路口、安源大廈路口、昌盛路口、麗都路口、萍礦路口、北橋、萬龍灣路口、秋收廣場路口、東門道口、高專路口。交警將在這14個路口安裝宣傳提示牌,以更好指導車輛通行。
在市交警支隊秩序科,交警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對紅、黃、綠燈的含義向記者進行了一些詳解。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黃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不管十字路口還是丁字路口,右轉時,如果有專門的箭頭燈,必須按燈指示。如果沒有專門燈,只要不影響直行車輛或非機動車道行人,都能轉。
直行時,必須紅燈停、綠燈行。
左轉時,如果有專門的箭頭燈,必須按燈指示。有左轉待轉區,直行綠燈,左轉紅燈時,駛入待轉區,左轉綠燈亮后可以繼續走。如果沒有專門箭頭等,直行綠燈亮后,左轉車輛在不影響對向直行車輛的情況下可以左轉。 交警同時提醒,上述路口車道信號燈改為機動車信號燈后,請駕駛人員注意在駐車前注意路面車道指示箭頭,在30米長度白實線之前選擇好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