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團公司制定并印發了《萍礦集團公司關于加強黨員領導人員作風建設的若干規定》,目的是切實解決集團公司及廠礦單位部分領導人員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扎實推進企業科學發展、和諧發展,促進萍礦發展新跨越。
《若干規定》的制定和印發,是集團公司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加強新形勢下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作風建設的重要舉措。公司黨委指出:黨的作風關系黨的形象,關系人心向背,也關系到企業發展目標和建設和諧礦區任務的實現。黨員領導人員要有良好的作風,才能推動企業經濟和礦區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不斷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才能營造和諧的黨群干群關系,形成共建和諧的強大力量。
《若干規定》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條規、結合企業實際制定的,對黨員領導人員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用、生活作風等五個方面的作風建設作出了規定。要求黨員領導人員強化黨的意識、群眾意識和科學發展意識;勤奮學習,不斷學習,學以致用;吃苦耐勞、雷厲風行、按章辦事、求真務實;堅持集體決策、堅持團結奮斗、堅持以身作則;不搞吃吃喝喝,不搞賭博活動,不搞驕奢淫逸,不搞借機斂財。
公司黨委在印發《若干規定》通知中強調:加強黨員領導人員作風建設既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也是一項緊迫的現實任務,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加強領導,把解決領導人員作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作為黨風建設的重點工作來抓,列入黨的建設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領導人員作風建設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同時,積極拓寬監督渠道,把黨內監督與職工群眾監督、民主監督、輿論監督等結合起來,形成監督的強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