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明年開始正式實施的《南京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規定,2009年1月1日起,在南京地鐵站臺上抽煙的乘客將面臨最高100元的罰款。
根據《條例》,元旦起,如果乘客把寵物帶進地鐵、自行車不折疊進站、惡意逃票等,這些行為均可被處全票價的五倍以下罰款,在地鐵站臺抽煙,最高可被罰100元。
據了解,由于很多乘客對《條例》相關規定還不熟悉,近期南京地鐵將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咨詢活動,從明年元旦起的前3個月,地鐵的執法人員,將以說服教育和勸導警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