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各學校要指定專人負責疫情報告工作,建立健全學校-班級-宿舍三級結核病癥狀監測網絡,在每個班、每個宿舍設立監測員,發現咳嗽、咳痰超過2周或有咯血、血痰癥狀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疫情報告人,并督促疑似肺結核病人到結核病診療機構進行檢查核實診斷。
此外,班主任和輔導員要加強對學生的晨檢和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工作,對因病請假的學生須及時追查病因。學校一旦發現結核病疫情,應及時向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落實消毒、隔離等防控措施。各區縣結核病防治機構要對學校肺結核疫情實施主動監測,發現同一學校發生2例及以上報告病例,要立即開展現場調查,及時上報。
對確診的傳染性肺結核病人要實行休學和隔離治療,傳染性消失后,憑診斷證明方可復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