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表明,楊達才存在嚴重違紀問題,依據有關紀律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經省委研究決定:撤銷楊達才陜西省第十二屆紀委委員、省安監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對調查中發現的楊達才的其他違紀線索,省紀委正在進一步調查。